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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视力低”就是弱视?不对!

 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,很多父母开始关注孩子的视力问题。弱视是其中很常见,家长也很苦恼的问题。目前“视力低”是家长所能关注到的主要的一个问题,很多家长将“视力低”等同于弱视,这样对吗?这种回答是不科学、不正确的。
 
  弱视严重危害儿童的视功能图片弱视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儿童眼病,是指在视觉发育期间,由于各种原因(如高度远视、斜视、上睑下垂、角膜混浊、先天性白内障等)造成视觉细胞的有效刺激不足,从而造成矫正视力低于同龄正常儿童的一种视功能发育滞后状态。
 
  在学龄前及学龄儿童中的患病率约为3%,也就是说在我国3亿多儿童中,大约有1000多万弱视儿童,且只有小部分儿童得到有效治疗。
 
  目前,弱视已引起广大家长及眼科医生的极大关注。但也由于很多人没有抓住弱视的本质,使得我们弱视的治疗有扩大化的趋势。
 
  弱视的本质其实,弱视本质上属于一种视觉发育异常(滞后)的状态。
 
  研究表明:正常儿童视力发育平均水平为:3岁0.5,4岁0.7,5岁0.8,≥6岁1.0。裸眼视力低于上述标准称之为视力低常,矫正视力低于上述标准称之为视力异常。
 
  2009年11月,弱视的定义被重新修订为:视觉发育期,由于单眼斜视、屈光参差、形觉剥夺或双眼高度屈光不正等异常视觉经验,造成单眼或双眼较佳视力低于正常,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,临床检查无可见的器质性病变,经恰当治疗后视力可以提高或完全恢复。所以,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弱视,我们就能更好地治疗弱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