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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吧彩色光容易伤眼睛

  海峡导报2012-2-6

  黄敏在厦门一家酒吧当服务员,春节前,她开始出现眼睛发花的情况,直到节后返工,症状也没有缓解。此外,她还觉得心情烦躁,经常失眠。

  日前,她来到厦门眼科中心,医生检查后得出了结论,她的眼睛发花等一系列不适症状,应该是酒吧中彩色绚丽的灯光导致的。

  医生分析,酒吧、歌舞厅内所安装的旋转活动灯、荧光灯等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,混杂在一起,会构成 “彩光污染”,所发出的紫外线强度远大于太阳光,人长期置身其中,会对角膜、虹膜造成伤害,引起视疲劳和视力下降,出现晕眩、胸闷、精神萎靡、神经衰弱等症状,严重者还可能引发白内障甚至失明。

  医生还指出,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等反射的光、室外广告牌产生的“人工白昼”等,也会对眼部产生影响。

  医生建议,整日在办公室伏案工作的人,每隔半个小时要起身活动一下,避免眼睛长时间聚焦在一点。长期在强光下活动时,戴上深色护目镜,避免强光直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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